户籍改革是提升公平与治理的内在需求
发布日期:2014-07-31 15:28:0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编辑:

   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将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该《意见》通篇体现了一种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而且这种政策理念也充满着具体实施方面的规范有序感。《意见》遵循着循序渐进、错落有致的原则,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做法按照城市不同的承载力进行了合理区分,既要合理控制超大城市的规模,又要在承载力允许的情况下放宽中小城市的入户条件。

  在过去三十多年高速的发展车轮之下,进城务工者们在城市里候鸟般的生活引起了各方重视,他们对城市贡献颇多,但却无法享受到合理的国民待遇。城市居民与农村人口的待遇始终延续着一直以来的巨大差别,随着近年来进城务工者人数的不断增加,随迁家属与子女也不断增多,种种在教育、医疗以及住房方面的矛盾不断凸显出来。户籍制度改革也因此被寄予厚望,进城务工者们希望能通过该项改革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苦恼问题。

  适时推出的户籍制度改革,不仅在技术上起到了切实为一些进城务工者、随迁人员甚至城市白领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而且也符合我国系统性改革的改革理念。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积极的户籍制度改革正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大举措,它取消了那些旧有的影响普通民众在城市安居乐业的牵绊,破除了很多体制机制的弊端,而且此次改革带有着一定的彻底性,比如取消原有的带有过渡性的蓝印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可以预见,新的户籍制度主要的功能在于人口登记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进行更好的城市管理以及建立诚信社会。它不再是一种恩赐性的,而是一种国民平等权利的体现。

  最终,户籍制度改革的彻底性与政策效果的衡量标准,应该是民众在当地落户后究竟享有了多少平等权利。这一直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因为它涉及到当地政府的投入,以及来自该城市已有居民的阻力。在一些中小城市,很多试点已经表明,政府的一次性投入可能会带来长远的利好,这不仅包括这些人群为城市发展提供的动能,而且也便利城市管理,有助于整个社会向着更公平的方向迈进。因此,应该尽快推动央地的事权与财权的对等化,尤其是在一些地方财政面临枯竭的情况下,如何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在地方的对接,值得重视。

  另外,可以预料的是,在处于一线的特大城市,这种阻力与投入是比较巨大的,因此改革议程也将这类城市的落户条件设置较严。这是合理的,不过大城市的管理仍然应该依法透明,而不是政出多门、拍脑袋决策,比如某些城市时而出现的清理群租房以及种种赶走从事服务业的底层务工者,即使目前城市不能在户籍上接纳这些底层民众,也应该本着包容的心态支持他们在城市就业,为其尽可能提供便利。

  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是我党已经确立的重要执政理念之一。户籍制度改革宜早不宜迟、宜果断不宜畏缩,如能彻底理顺人口管理,既能为城市的社区发展注入活力,并有助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与国家的治理能力,才会形成一个健康、稳定的政治生态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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