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风险,保证全面改革顺利推进
“十一五”总结了“十五”的教训,再次提出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但是由于“十一五”期间改革推进缓慢,虽然我们制定了一个很好的“十一五规划”,但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乏善可陈,以致中共中央在“十一五”最后一年的2010年发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的号召。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在当前情况下应当采取的方针,就应当是在采取措施保证经济不发生崩盘、不发生系统性危机的条件下,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推进改革上。因为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建立一个好的经济社会体制,才能优化结构,转变方式,确立由较高效率支撑的中速增长的新常态。
控制和消解风险,保持宏观经济稳定
中国宏观经济当局的负责人都在讲话中指出,目前中国宏观经济虽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但总体上是可控的。我认为他们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只要采取正确的措施,系统性风险是能够避免的。
我认为,可以采取的措施门类较多,其中包括:
第一,停止对回报过低或者是没有回报的项目的无效投资。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基础建设投资不需要考虑近期有没有回报,因为东西在这儿,早晚会有用。这完全不是经济学的思考方法。经济学考虑问题的一个最重要的前提,是资源具有稀缺性,做了这样就不能做那样,因此有一个选择的问题。只能做些效益最好、最需要做的事情。在这方面,我们要汲取日本的教训。1986年发生内需不足的问题以后,日本政府为拉动经济增长,启动了大规模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结果酿成了最后的大崩盘。
第二,要停止对僵尸企业输血。这也是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拉动内需”失败留下的教训。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耗费财政资源,用贷款、用补贴维持一些根本无法起死回生的企业。政府不是发挥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障功能,帮助解决企业破产带来的困难,而是支持这类僵尸企业继续无谓地浪费社会资源,这只会增加风险积累。
第三,动用国有资本偿还国家的或有负债。所谓“或有负债”,是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记载,却早晚必须偿还的负债。其中最突出的是社会保障基金缺口。据计算,其中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账就高达几万亿元。及早归还这类欠账,可以减轻偿债压力,还能创造更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对于这一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明确规定,要求拨付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应当尽快实现。
第四,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清盘或者在破产保护下重整。对于一些破产企业的债务,停止由政府出资实行100%的刚性兑付,来避免加大道德风险。这样来化大震为小震,避免风险积累,导致大震。
第五,盘活“死资产”。由于前一时期的过度投资和粗放增长,在全国各地形成了一大批“晒太阳”的开发区、绵延好几个街区的“死城”等“死资产”。虽然很难,但是应当努力设法盘活,这样就能把资产负债表的杠杆率降下来,降低出现“资产负债表衰退”的可能性。
除了采取以上这类堵塞漏洞、释放风险的措施,还应当辅之以宏观经济当局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进行适度的短期调节。这两类措施的综合运用,使我们能够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不出现系统性危机,为推进改革争取时间,使改革和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坚定有序地推进改革,保证合意的新常态得以确定
对于全面深化改革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当前应当把提升增长速度,还是应当把推进改革放在优先地位,学术界和经济界一直有争论。
我认为,改革能够解决问题,不仅是一个在理论上得到证明的问题,也已经为近期的实践所证实。
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中国需要维持8%以上的GDP增长率,因为要保就业。保就业当然是必要的,但是这种观点从学理上说有点问题,就是把就业情况和GDP增长之间的关系看成是线性的。其实情况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增长有个结构问题,有的行业增长1%,它的就业可能超过1%,有的行业增长1%,它的就业可能不到1%。我们过去大量投资建设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长期就业数量并不大。这几年的情况非常明显,最近三年的经济增长率是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往下走的,但是就业状况却有所改善。比如说中国的经济增长率从2010年的10.4%一路下行,降到7.7%,但就业情况、特别是低技术水平劳动者的就业情况却比以前更好。据国家统计局报告,2013年原来要求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实际完成1310万人;2014年前三季度增长率再下一个台阶,但就业情况比2013年还好一点。实际情况可能没有统计数字那么好,但就业情况有所改善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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