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养老保险”应成“强制性责任险”
发布日期:2017-09-08 09:29:23 来源:东方网 作者: 编辑:钱锦

 电梯也能交养老保险?是的,你没听错!5日上午,杭州拱墅区小河佳苑、大浒东苑、清水公寓的5台电梯,拥有了全国第一批“电梯养老”综合保险保单。“电梯养老”综合保险是在杭州拱墅区政府引导下,浙商财险全国首创的新险种。

  电梯养老保险,是指对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电梯使用管理者将电梯日常维保费用、零部件的维修费用、电梯检验费用等打包组成一定资金,投到商业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对电梯日常维保质量进行监管、零部件维修费用进行支付和出现意外伤亡人事故进行赔付,并依据投保年限按比例出资对电梯进行改造更新。这种运用保险机制,创新电梯管理与维护的模式,值得推广。 

  电梯安全“三分靠质量,七分靠维保”。然而长期以来,在许多城市,都有一些住宅小区的电梯存在日常维保不善的问题,从而故障常发,更有一些电梯随着越来越老,故障越来越多,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大,亟需大修改造或更新。然而,费用问题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物业维修基金还没有用完的小区,虽可动用这笔钱,但又存在支取程序复杂、余额短缺面临不足等状况,一时半会也拿不出钱来。更有一些老旧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早就用完了,物业公司因为自己只是管理者,不是所有者而不愿意出钱,业主也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同样不愿意出钱,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或更新,往往只能陷入困境。 

  而电梯养老保险的推出,则可使这一问题迎刃而解。当小区电梯尚处于“年轻”或“中年”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将电梯日常维保费用、零部件的维修费用、电梯检验费用等打包组成保险资金,投到保险公司进行电梯养老保险,不仅电梯的日常保养维修费用可以做到专款专用,而且,到电梯出了问题或者“年老”之时就有了依靠,保险公司会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同时,保险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肯定会严格监督电梯厂家、维修单位与管理单位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到位,电梯对乘梯人就更多了一份安全保障。 

  除了电梯的维保费用可以通过保险费用转化,电梯养老保险还能使电梯使用者在受伤受害后,能够得到补偿赔偿。商场、宾馆等场所的电梯伤人“吃人”事故,可以找物业、电梯保养方、商家共同担责。而住宅小区出现电梯伤人“吃人”事故,往往很难分清责任主体,扯皮事件较多,曾有个别地方相关部门曾在无奈中对事故损害买单,虽善意可嘉,却不利于业主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有了电梯养老保险,就可以由保险来买单,这其实也是电梯管理使用者在买单,也是一种责任归位。 

  由此可见,“电梯养老”综合保险应当复制。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早就有“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条款。事实上,仅有“鼓励”还不够,在不少发达国家,购买电梯保险早已通过立法成为强制性责任。我们也应该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来帮助政府、公众管理好我们的每一部电梯,保障老百姓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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