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会计改革新路 提高服务管理效能
发布日期:2021-09-28 15:29:38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成放晴 编辑:藤井树

  提要

  会计改革是经济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深圳经济特区的会计改革创新也始终贯穿于特区的经济建设和会计管理工作之中,不仅促进了特区经济和会计事业的发展,也为全国的会计改革探索了新路子、创建了新方法、积聚了新经验,践行了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勇于创新的宗旨。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多年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各项改革创新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无数个第一。会计改革是经济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深圳经济特区的会计改革创新也始终贯穿于特区的经济建设和会计管理工作之中,不仅促进了特区经济和会计事业的发展,也为全国的会计改革探索了新路子、创建了新方法、积聚了新经验,践行了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勇于创新的宗旨。

  一、深圳经济特区探索会计改革创新的历史必然性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就肩负了一项重要使命,成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这也促使深圳的会计改革试验工作比全国其他地区更早地融入了改革开放的进程。深圳经济特区的一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探索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是深圳全面改革开放的原动力,也是深圳会计改革创新的基础。

  党中央不仅赋予深圳经济特区各项改革开放的历史使命,还在法规制定、政策指导、技术引进和人才支援等多方面给予深圳经济特区支持,会计领域也不例外,这是深圳经济特区会计改革创新能顺利展开并取得一定成就的保证。

  深圳毗邻香港、澳门,能更快更好地学习和借鉴港澳的先进做法,加强交流和交往,为深圳会计改革创新创造良好条件。深圳经济体制大刀阔斧的改革必然促进深圳会计制度体系的全面改革创新。深圳是一座年轻的、典型的移民城市,拥有世界移民城市的共同特点,敢于打破旧框框,勇于改革创新,具有无限活力,会计领域也不例外。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从法律上为深圳经济特区会计改革创新提供了保障。

  二、会计法规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会计改革方案

  深圳会计改革方案始于1988年,是我国最早的会计制度改革方案,其最大特点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其一,有利于摸清企业家底、理顺产权关系;其二,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并有效地通过企业自我约束来控制“投资饥渴症”;其三,通过反映外币的实际价值等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外汇失实的混乱局面;其四,通过存货计价、设置坏账准备金、销售界定等新规定,防止由于长期挂账造成利润虚增,给企业“消了肿”;其五,通过鼓励加速折旧等措施,促使企业更新改造,保障了技术设备的先进性;其六,有力促进了企业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的改造。

  (二)发布新中国第一部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会计准则》于1991年12月以深圳市长令的形式颁布,它是一部全方位与国际会计原则接轨的会计准则。

  (三)制定我国第一部通用综合会计制度

  1992年4月9日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通用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年5月1日起执行。它是我国第一部综合会计制度,具有通用性和综合性。要求特区所有企业都执行同一会计制度,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制定我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于1995年2月24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后经多次修改和修正,是我国最早颁布的地方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和目前唯一有效实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

  (五)制定特区会计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会计管理条例》于1996年7月10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是我国第一部经济特区会计条例。该条例针对特区全面改革开放的实际和特点,紧密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会计管理现状和问题,提出多项改革创新办法和规范。

  (六)制定我国第一部“较大的市”会计综合法规

  我国“较大的市”有49个,深圳市是其中最早制定地方会计条例的。《深圳市会计条例》于2004年8月27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2004年9月24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是我国最早颁布和唯一的采用“较大市立法”制定的会计综合法规。

  三、会计综合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

  第一,率先要求企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深圳是最先在法规层面规定企业应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地区。1991年12月颁布的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04年通过的《深圳市会计条例》在“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探索。2010年起,在财政部会计司的指导下,深圳财政部门和深圳交通部门联合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成立内控小组,在全国首次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2012年,财政部在总结深圳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经验的基础上,以文件形式发文,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推广。

  第三,建立市级会计管理计算机系统。1994年,深圳市开始研发会计管理计算机软件,1995年率先全国开始试行。该系统的核心内容是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这项改革不仅更新了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手段,减轻了工作量和难度,而且规范了会计管理程序,提高了管理质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四,率先建立和运行会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从业资格等会计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监督,推进会计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提高会计服务和管理效能,建立了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会计审批事项行政许可纳入该系统,并于2004年开始运行。

  四、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率先建立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深圳于1994年在市属国有企业创建了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该制度要求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对下属企业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下派到企业,成为企业的董事,并与单位负责人一起对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联签,对单位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建、资产处置、资金调度、资金筹措、对外担保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进行严格把关。

  (二)建立财务部长下管一级制度

  从1992年开始,深圳市属企业在财政局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指导下,试行财务部长下管一级制度,即下级公司的财务部长由上级公司委派,财务部长的工资、奖金、人事关系留在上级公司,上级公司对财务部长实行年终考核,定期轮换。财务部长下派一级制度,有利于国有控股公司对下属企业的有效监管。

  (三)建立全国第一个大型综合性会计行业协会

  我国会计行业过去一直都没有一个综合性行业的协会,深圳市于2018年2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大型综合性行业协会,是会计单位和人员自律性社会组织,全方位为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服务。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改革创新一直是深圳会计工作的主旋律,上述改革创新是深圳会计实务改革创新的缩影。会计改革与创新是深圳改革与创新的重要内容。深圳经济特区的会计改革不仅被列为深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十大体系之一,而且得到了国家主管机关和其他地区同行的肯定,为全国会计改革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

  (作者系深圳市会计协会特邀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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