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商小贩,能宽容的要宽容,该扶持的要扶持,这才是民生之福、大众创业之福。
日前,国务院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办法》的一大亮点是放宽了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按照之前的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而现在除了“销售农副产品”之外,又多了“日常生活用品”和“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此前,许多城市为了所谓的“市容”“卫生”,对于路边摊贩严厉打击,也以无照经营的名义,关停了很多小店,比如名噪一时的“阿大葱油饼店”。
允许摊贩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做生意,降低了民众创业的门槛,可以激活市场活力,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落实。这是一股城市创新经济的源头活水,能量不能小觑。
要知道,未来的企业大佬,其创业可能就始于一个小摊点。如今,很多城市地方摆摊者已经不再是进城的农民,还有很多80后、90后,在售卖他们的创意产品和服务。
无照经营查处的放宽,普通民众也是受益者。此前由于对于摊贩的苛严管制,导致了一系列民生困难,包括吃早餐难、买菜难、修鞋难等等。给摊贩容身之地,这也是给民生立足之地。
如果说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给了小商小贩经营的权利。那么,《办法》中提到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则意味着总是担惊受怕的小贩,终于可以放宽些心。
在城市小贩与城管的这场“游击战”中,发生过不少暴力冲突,甚至有人命丧于此。一个不起眼的小摊,可能是一家人生存的依靠,动辄罚款、没收经营工具,无疑会激化小贩与城市管理者的冲突“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可以缓解城管与街边小贩的紧张关系。
当然,关于无照经营查处的放宽,具体的裁量认定权,还掌握在各地方政府手上,这就要各地方政府尽可能宽容些。
无照经营的存在,与政府的规划和管理有很大关系,比如由于政府一味的拆旧建新,使得许多交不起房租的小商小店流落街头,如果把责任全部往经营者身上推,显然不公平。对于这些问题,政府不能“一罚了之”,而应像对待“阿大葱油饼店”一样,协助解决证照、店面等问题。
建设服务型政府,别忘了,小商小贩也是政府的服务对象。城市的管理不应冷漠,要有温度、风度。对于小商小贩多些宽容,改变一味打击压制的思维,必须管的要管,能宽容的要宽容,该扶持的要扶持,这才是民生之福、大众创业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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