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昨日正式发布,《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近日,全国28省陆续开完地方两会,在已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各地围绕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土地制度改革等多个方面对三农工作进行了着重阐述,提出了今年的具体规划,多地表示要将“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地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摆在首位
翻看各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发现,“农业现代化”被频频提及,各地根据本省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发展现代农业的规划。
许多省份表示,在打造现代农业过程中,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内蒙古、重庆等省市提出,要推进农业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黑龙江强调,推进农业既要“种得好”更要“卖得好”,要推动农副产品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努力向食品大省迈进。
多个地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提出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浙江省提出,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培育新型农民;黑龙江提出,注重培育新型市场化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涉农服务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问题。
各地在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时根据自身省情,进行不同的尝试,上海提出将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着眼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联社。安徽将推进节水、节肥、节药,探索发展多功能大循环农业。
多种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成各地共识
在各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高农民收入”被列为各省三农工作中的重点之一,各省均对此进行了各自的谋划。
甘肃提出将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黑龙江强调,增加农民收入要在调整种植结构上下功夫;河北提出,推进农村二三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创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陕西则考虑全面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让广大农民放手闯市场、放心去创业。
多地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及“建设美丽乡村”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新农村建设一定要留得住绿水青山,系得住乡愁。近两年,各地在农村发展中,愈加注重环境治理与保护,“美丽乡村”也屡屡出现在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中。
浙江省提出将切实抓好千村“浙派民居”改造和万村污水治理及环境整治,抓好1000个古村落和10000幢古民居保护,抓好古道、古桥、古井等古建筑和古树名木保护;云南将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开展省级重点建设村、美丽乡村省级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重点向沿边地区倾斜;陕西则考虑把美丽乡村、移民搬迁、精准扶贫、小村并大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就近享受城镇生活。
关于土地制度改革:土地确权要确地到户
《意见》指出,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及土地制度改革,纷纷表示将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上海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年的目标: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因地制宜推进宅基地置换和归并,鼓励农民集中居住;内蒙古提出,将完善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流转政策,健全公开规范的流转市场,重视并解决好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动广大农牧民和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安徽考虑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抓好新增48个县(市、区)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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