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之弊是机制之弊
发布日期:2015-03-23 17:03:46 来源:凤凰网 作者: 编辑:陈峥

  可是还是有条件的,就是要交25%的营业额当租金。因为店铺免费的政策,大量厂家都被吸引过来,然而又因为要交25%的营业额当租金,更多经营状况不那么好的企业就自动止步了。如此一来,百货公司招商部就有了更大的选择权,可以挑选最适合的,最能赚钱的企业入驻,达到双赢结果。

  同样的,我想将这个机制放大。现行的土地政策是使用者有40年,50年或70年的使用权,我认为我们应该将土地出让的年限设定多样化。

  例如设定一个8年、10年或15年的期限,土地免费,大量的开发商会被吸引过来。可是开发商同样需要考虑到,前期盖房子就要两三年,真正的运营期只有5年,那是否能保证在5年内进行盈利营利?

  土地免费,可是并不是过户到开发商名下,不涉及国有资产的流失,8年到期后,如果绩效不好,政府有权将土地收回。如果绩效好,达到一定数值的话,政府就无权收回,可以再续约。

  这很自然地就能解决没有产业的问题了,因为土地免费是一个很大的吸引力,优秀的开发商、产业都会被吸引过来。可是土地明令只让你使用8年、10年,那么开发商或企业就会自己衡量,自己的产业是否有竞争力?

  如此一来,很可能钢筋水泥还没有搭,就已经有产业进驻了。我们不需要将一堆房子盖好后再去招商,而应该是量身订做。政府只提供土地和相关的规定,由丢钱的人来决定我怎样使用这片土地,怎样开发才能达到发展盈利的效果。这样一来,怎么会有空城?

  规划首先要考虑保留什么

  凤凰城市:除了新城建设,中国还有旧城改造的问题。作为一名建筑规划师,你也主持过许多旧城改造方案,如台北淡水老街旧城规划案,天津市金融城旧城改造规划案等,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两者的成功之处?

  宋忠良:当初我做台北淡水老街的规划时就是不规划,正如我之前提过的,幸福就是把其中不幸福的因素拿掉。淡水当局提出各种拆建、改造规划,我们坚决不同意。后来达成的协议中,是协调一些单位搬出,而不是拆房子。

  譬如殖民时代时,荷兰海军在老街上有一个总督府,占了一片很长的沙滩地,将整道海岸风景线拦腰截断了。我们只是将这些单位清除了,把整道风景线连贯了,其余老建筑全部保留。然后再将地面整平,做些基础绿化工作。

  淡水老街不是规划的功能,我们的规划只是把影响它幸福的因素去掉而已,几乎没有大兴土木的部分,之后将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那么漂亮的一个地方,市场自然会带来更多游客,进行相关的旅游发展。

  天津金融城的规划也是在保留东西,而不是规划。天津金融旧城中有大量的历史建筑,各种租界。我们花了14个月的时间来研究保留什么建筑,拆掉什么建筑。因为把旧房子拆掉盖出来的新房子是增加GDP,但是以后还要面对招商引资的问题,可能最后获利要等到很多年后。而把古建筑保留下来,它的租金比新楼要值钱很多,单价上去了,不久就能弥补总价上的不足了。

  这个金融城就在天津高铁正对面,一下高铁就能看到。保留旧建筑是让天津有了自己的城市名片。如果你建各种国贸、高楼大厦,跟北京一样,能跟北京竞争吗?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名片,自己的城市DNA,所以最重要的是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了解当地人的需求,才能享受规划。

  凤凰城市:中国的旧城改造中更习惯大拆大建,这也导致了“千城一面”的现象,感觉每个城市都一样。中国的城市规划中不仅没有因地制宜,也没有立足长远的思想。至于贴合当地人需求更加做不到,通常是政府官员一拍脑袋决定了。你觉得这也是机制上出的问题吗?

  宋忠良:实际上,如果真的是一个人拍脑袋决定,而这个人也能一路负责到底,那也行。但中国通常是一群人讨论完后再层层上报,越往上送,越没人负责。

  如果有一个好的机制,比如由学者专家对相关的规划项目进行调查,因为学者专家也是老百姓的身份,可以尽量贴近老百姓的需求,做好了规划之后给政府官员把关。

  政府官员充当的就是足球裁判的角色,裁判是不能下场踢球的,就像政府部门规划局、建设局甚至是发改委的官员,他们都不是规划师,那就不要做城市规划师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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