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奎松:中共建政后是如何“削藩”的?
发布日期:2015-05-07 14:01:39 来源:爱思想 作者:杨奎松 编辑:袁啸天

  结果,中共各大区对几乎所有新占领区中的地下党及其相关武装力量,如广东党组织、云南地下党、湖南地下党、福建地下党、南昌地下党、滇桂黔边纵队、海南岛琼崖纵队以及地下隐蔽人员等等,不论就个人事实上有无问题,几乎都被认定为组织“严重不纯”,有的不被承认。一些发生问题或被怀疑有问题的地下党组织的骨干,干脆被打为“匪特分子”或“恶霸地主”集团,惨遭判刑或枪毙。建国初中共党内第一大特嫌案,即上海市委第三书记潘汉年、公安局局长扬帆为首的“反革命案件”的发生,亦是在此种情况下造成的一起重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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