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似乎都没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体制中缺乏约束领导者对人民利益负责的实现责任机制,关键在于人民群众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对本来应该向人民负责的领导者拥有真正的选择权,或者只有形式上的选择权。其结果,必然会出现责任机制的变形和扭曲:从理论上说,绝大多数领导者都会把向人民群众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类的口号挂在口头上;而实际上,他们的真正责任机制,是千方百计地向直接拥有决定他们职务高低、去留的上级机关负责。这种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脱节以及领导者责任机制的严重扭曲,不仅助长了少数腐败分子滥用权力的嚣张气焰,而且也是近年来“买官卖官”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根源。这就告诉我们,从体制上改革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把党政领导干部被扭曲了的责任机制纠正过来,就成为从体制上清除腐败的至关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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