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人周伟思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收受贿赂超过5000万元。在周伟思之前,沙井被称为“30亿村官”的沙一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陈才兴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2012年,深圳市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稳棠被刑拘。有关部门披露,郑稳棠在2002年至2012年,利用职务便利,在田厦村建设工程项目中收受巨额贿赂。曾经叱咤风云,被誉为“南国第一村”的深圳沙井万丰村,也曾有7名村干部因涉嫌贱卖土地、选举舞弊被停职。
在去年2月初深圳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上,市纪委书记丘海表示,深圳将加强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原村民土地权益等行为。深圳市检察机关认为,城市化过程中,对“村官”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的监督和制约不够,制度层面的建设和完善也亟须解决。反思周伟思现象蕴含的问题,基层社区管理与监督的困局亟待破解。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深圳本地人说,城市化彻底改变了原有村庄的生态,以前那种单纯、淳朴的村民关系变得非常复杂,因为有巨大的利益在其中,“比如股份公司股份的分配、分红的多少、拆迁补偿的高低,乃至股份公司、居委会中的派系斗争等,都是非常敏感的问题。”
“目前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管理层还习惯于家族式管理模式,不习惯也不情愿接受股东的监督和制衡。一些公司董事长利用手中权力,不受约束,一些重大事项违反相关规定越权而为,暗箱操作私自出卖集体土地和厂房、私自贱租集体资产、利用职权为亲友牟利、用公款赌博等案件时有发生。”有关人士表示。
安徽人朱来常2000年曾受万丰村老书记潘强恩之邀,游学万丰,担任股份公司副秘书长等职务,并以万丰股份公司的立场接受媒体的访问。告老还乡后,朱来常并不讳言万丰的衰落。
“从我到万丰工作时,万丰的困难就逐渐显露了。”但朱来常不认为这是老书记潘强恩一人的错误,而是农村城市化过程中一个普遍的现象,“这些村庄在改制之后,因为有一两个强人的带领,在短时间内得到腾飞。但农民的认知水平却很难同步发展。”朱来常认为,城中村村民观念的落后,以及一夜暴富后形成的一些陋习,通过家族脉络渗透到整个村的管理之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人才缺乏和管理机制的落后。一方面本地人人浮于事,另一方面优秀的外地人被排斥在外,无法参与股份公司的管理。
改革道远
究竟村集体股份公司是行政组织还是经济实体?这一个基本问题,在村民和专家眼中就有分歧。专家直言,转型升级遇到很大障碍,“主要还是股民的意识要转变,这需要多次的沟通。”在查振祥看来,深圳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和探索,不可能一蹴而就。
改革,成为而立之年深圳的必然选择,新形势下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更是迫在眉睫。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查振祥认为,作为从原行政村集体经济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公司属社区型的股份合作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股份制公司。由于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必然受到当时城市化初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原村民的思想观念、总体素质等客观条件的局限。同时股份合作公司成立时既没有配套的法规作指导,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全靠各级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本身去摸索和创造,所以随着深圳市整体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提高,股份合作公司在制度设计上的不规范和不完善等缺陷就逐渐显露出来。
去年5月,深圳召开全市改革工作会议,发布了《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2013—2015年)》,同期发布的《深圳市2013年改革计划》,正式将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列入年度重点改革项目库。2013年10月,深圳市发布《关于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表示将在深圳各区选择3至5家股份合作公司启动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快股份合作公司的转型发展、完善规范监管、实行政企社企分开、加大扶持力度和探索股权改革五大方面。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形式上看,目前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普遍都完善了公司章程和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司议事规则,但这些机构和制度却难以在公司实际操作中发挥作用,公司治理不完善,严重影响集体经济的壮大发展和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意见》提出,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完善股份合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支持股份合作公司逐步实行领导直系亲属任职回避制度。另一方面,要强化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能,落实集体股在收益分配和重大事项表决中的权利。此外,《意见》要求推行企务公开,股份公司要定期向公司股东公开投资发展的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股东切身利益和接受股民监督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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