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主办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科学院大学拟与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中国PPP研究中心,以下为嘉宾精彩发言摘选:
PPP不只是一种融资手段
文丨周成跃(财政部金融司司长)
2013年底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PPP模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初步构建了PPP制度框架、出台了PPP工作通知,操作指南、合同指南,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等文件,完善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配套办法,并评审确定了两批223个,总投资8146亿元的示范项目。
从国际经验看,英国花了2-30年的时间搭建好PPP的制度体系,到目的为止总计做了700多个项目,我们中国用二年的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的道路。
当然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PPP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观念转变上还不到位,仍有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仅将PPP视为融资平台的一种融资手段,没有把精力放到转变体制机制,保证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上;工作协调上还不到位,对于哪个部门牵头,行业部门如何分工等工作机制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还在探索;融资支持上还不到位,信贷政策仍然沿用传统政府融资和企业融资的思路,没有向项目融资管理方式转变,能力建设上还不到位,缺乏专业过硬的操作人员,PPP中介服务市场刚刚兴起,专业资质和实践能力也有待于提高。
PPP让官办官营变官督民营
文丨焦小平(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副主任)
PPP用形象话说就是在公共产品领域,打破过去的官办官营,改为官督民营。在项目层面中国已经成功引进了很多,而且在大的体制方面,我们国家80年代搞的农村承包责任制,1992年朱镕基推行的国有企业体制,都是PPP。特别是国企改制,和英国的PFI完全一致。
我们过去公共产品服务是官办官营,政府自己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但是通过PPP之后,因为是市经济,市场有充分的竞争性,有更高的效率,有产品多样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转变职能,比如说国防,可以由政府养着军队,但是市场可以做的,就该交给市场。公共产品的监测点应该放到需求和结果上,因为公共产品最终是要老百姓受益,我们关心的应是,它是不是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价格是否合适,而不是谁来提供。
从这方面来说,政府可以向社会购买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再给老百姓进行服务。本质上来说PPP是一种政府采购。
PPP的支付模式,是事后付费,这是真正的绩效财政。因为是公共产品服务,PPP主张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现在不管是项目的发起、项目的准备、合同的绩效和产出的东西,如果不违反国家的机密、不危害国家安全,不泄露核心商业秘密,都应该对社会公开。
警惕PPP项目的财政风险
文丨哈米德·谢里夫(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首席代表)
在2012年时候,我刚来到中国,当时PPP还没有进入到制度架构当中,但是在三年之后,我们看到了情况的变化,国务院发布了推动PPP的相关内容,亚洲开发银行也给了很多支持。
怎样来转变我们的思维?PPP不仅是融资,还应带来效率,这样能够保证服务质量,但现实中政府经常利用PPP,是因为他们公共资本不够,不能够支持这些服务。所以政策制定者往往将PPP只是作为融资的一种做法,但很显然,我们应更多地关注它的质量。
我们在2012年只有很少的PPP项目,但是在之后,就像今天早上听到的,有2000个不同的项目,而且有1万亿的资金。但我们能不能确保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能够妥善规避PPP项目的一些财政风险?
我到各个城市去参观,跟当地政府做了很多交流,好的是大家都愿意做PPP,不太好的是,大家想把所有的东西都通过PPP来做。很多事情用PPP来做并不是很合理的,必须要分析,哪些可以用PPP来做,哪些不可以用PPP来做,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领域。即便一些发达国家,像英国都有可能犯错,有些错是很大的,政府会出现很多的债务,导致两难的境地。所以我们必须要面对相关的风险,不管是在中央还是在地方层面,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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