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农业农村部以后,在涉农问题上,更容易做综合统筹考虑,使各自为政的可能性大大下降。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提出,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农业进步、农村发展,虽然不完全是一回事,但二者关系密切。以往在政府管理服务中将二者分开,且分到多个部门,在一些工作上难免出现职能交叉。
举例来说,农业部抓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改革工作,就可能在实践中遇到一定困扰。我国有不少山区,农户的承包地十分零碎,有的农户多达几十块,原因是天然的土地位置、肥力、高低都不大相同。如果把这些土地做一番整理,把小块土地整理成大块土地,使较大地域里土地的品质比较接近,给农户划分承包地时,就不用太细碎。但土地整理这事归国土资源部管。
这样一来,很多涉农事务,就得牵涉到几个部门间的协调。这次机构改革之后,这个问题显然能得到更好的解决,一些改革举措,也更容易做综合统筹考虑,避免“各自为政”的情况。
农村发展实践中,还有个让人头疼的事情,就是每年国家为农村发展花钱不少,但地方政府有时候会感到效果不尽如人意。个中的有些问题,也出在“政出多门”这个老大难上。我曾对能给农村发展掏钱的部门和项目做过一个不完全统计,发现我国有近三十个副部级以上的国家机构做过关于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事宜,各有经费来源,这些钱到了用钱的单位,多则上亿,少则数千元。
据了解,全国每年约3万亿左右的涉农财政支出,农业部直接支配的是几百亿。这方面的资金大头在财政部、发改委以及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可以预期,组建农业农村部后,显然有助于解决类似的问题,有利于涉农资金的综合统筹,也将提升涉农事务上的政府服务管理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机构改革瞄准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而农业农村很多问题的解决,确实需要依托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例如,改革土地规划管理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在城市化程度高的地区允许土地承包权流转,就有可能稳定地租率,甚至降低地租率,极大调动农业投资的积极性。而有了“农业农村部”统筹负责后,这类改革也更容易启动推动。作为长期研究农村发展的学者,衷心祝愿新生的农业农村部能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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