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送“祸”下乡的不法行为,强化日常化管理监督,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将提案聚焦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上。 关注制假售假问题的不只是代表委员,还有央视的“3·15”晚会。央视暗访调查发现,一些农村市场成为不少“消废品”的倾销点。所谓“消废品”,指的是不合格产品,包括假冒伪劣产品,比如各种傍名牌的山寨食品等。
两会代表、委员再度关注假冒伪劣品横行乡村现象,对遏制农村地区“问题商品”泛滥的现象,提交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值得人们深刻反思。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市场日益活跃,为广大商家提供了广阔的销售空间,但同时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家也有了可乘之机。由于监管力度不够,一些县城或农村地区已沦为垃圾食品和“三无”产品的灾区。
一些不法商家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抓住了农村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一些农村消费者买东西往往不看商标,只要便宜,能吃能用就行。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相对薄弱,防范网络不够健全,也给一些不法商家送“祸”下乡壮了胆子。
为打击这种严重扰乱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国家相关部门应联手互动,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开展多项商品、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整治。当前迫切需要的是为农民开辟售后服务争议解决和维护权益的绿色通道,商品延伸到哪里,农村维权工作就应当延伸到哪里。
严厉打击送“祸”下乡的不法行为,强化日常化管理监督,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除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外,还应重点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执法监控,形成一道有效的安全屏障,加大打击力度,做好农村消费市场的依法监管工作,建立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构筑安全防范网络,别再让农村消费者成为“消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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