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到来了,我国跨入电话用户全实名时代。按照此前要求,2016年年底中国电话用户将全部实名。在2017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工信部表示,2016年全面实现了电话用户实名登记。依据2016年9月工信部等6部门相关《通告》要求的“电信企业要确保到2016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到100%”,现在已正式进入2017年,100%的电话实名登记确实理应实现。但如果因此便断言我国跨入电话用户全实名时代,甚至认为电话100%实名登记已大功告成,显然又言之尚早。
首先应该意识到,即便电话实名率达到100%确已如期实现,但这一形式上的实名登记——登记的确实是真实存在的个人身份信息,实际上又并不等于真正严格意义上的电话实名登记,并不能排除大量伪实名登记情况的存在,如冒用或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虚假实名登记。在现实生活中,囿于“身份证即使挂失仍可正常使用”等原因,这种冒用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的伪实名登记现象并不罕见,甚至相当普遍。不少手机用户曾发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许多不知情的手机卡;在著名的徐玉玉电信诈骗案中,两个涉案手机号事实上均登记了用户实名信息。
对于手机运营商来说,若没有强有力的配套处罚措施和严格执法,它们事实上是没有多大的动力热情去主动甄别防范伪实名登记电话的,因为就算是伪实名登记电话,同样也会为其带来不菲的收入。这种背景下,在有效解决避免伪实名登记现象之前,无疑不宜轻言电话进入全实名时代。
即便不考虑伪实名登记问题,能充分实现电话实名率100%,从治理骚扰诈骗电话角度,实际上也并不意味着从此就能实现对骚扰诈骗电话的根本治理。一方面,通过“改号软件”等网络工具,诈骗分子实际上仍不难轻松规避绕过电话实名登记制度,继续实施电信诈骗。据此前相关统计显示,当前电信诈骗,无论电话还是短信,90%源自网络改号软件;另一方面,电话实名登记虽然能对诈骗电话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但对于同样令人倍感困扰,也是数量更大的骚扰电话,如广告营销类电话,则未必能同样有效。众所周知,现实中,许多广告营销类骚扰电话,实际上是并不讳言其真实身份。而对于此类骚扰电话,目前我国法律也缺乏十分明确和具有充分可操作性的处罚规定,这正像此前《人民日报》报道曾指出的,“并无具体法律条文对骚扰电话现象进行直接的认定约束”。如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仅笼统含混地规定“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无论电话实名登记是否已真正100%实现,要想有效根治骚扰诈骗电话,实际上仍然任重道远,依然需要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各个法治环节,锲而不舍地继续不断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强化治理力度,如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伪实名登记现象,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处罚措施,同时强化对冒用者和不严格履行审核义务的运营商的惩罚力度;再如,除了诈骗电话,同时也要对骚扰电话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织密法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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